來源:中國中醫(yī)藥報 時間:2014-09-11 10:09:18 熱度:866
我國第一次將中藥“忍冬藤”、“金銀花”收載入1963年版《中國藥典》,直接將“中藥忍冬”對接為“植物忍冬 (種)”,這就將灰氈毛忍冬、紅腺忍冬等自古以來均作為中藥金銀花使用的同屬植物排除在外,成為南北金銀花名分之爭的根源所在——莫將此忍冬錯認彼忍冬
□ 徐曉玉 張廷模 郭建生 鄧家剛 周禎祥
•“忍冬”之名的含義有自古指代與外來譯代之分(指代不同)、廣義與狹義之分(范圍不同)、中藥名稱與植物名稱之分(屬性不同)。“中藥忍冬”是一個自古就有的概念,而“植物忍冬(種)”是一個后來的外來的概念。
•1963年版《中國藥典》將“中藥忍冬”直接對接為“植物忍冬 (種)”,以一個后來的、外來拉丁譯名取代了一個中國自古名稱,以一個植物名稱取代了一個中藥名稱,以一個小概念取代了一個大概念,造成今天的混亂。
•片面強調植物學分類,強調一物一名才能實現中藥質量控制,從根本上忽略了中醫(yī)藥屬于復雜系統(tǒng)的屬性,實際上是將復雜問題簡單化,客觀上造成了不尊重中醫(yī)藥自身理論體系和規(guī)律的嚴重后果。
隨著2015年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即將問世,南北金銀花名分之爭再度燃起戰(zhàn)火。表面看來這場糾紛起源于2005年《中國藥典》將南北金銀花分開,分別稱為金銀花(Lonicera japonica Thunb.忍冬)、山銀花(Lonicera macranthoides Hand.-Mazz.灰氈毛忍冬、Lonicera hypoglauca Miq.紅腺忍冬、Lonicera confusa DC.華南忍冬),實際根源在于1963年第一次《中國藥典》收載,對于中藥“忍冬藤”及其花蕾“金銀花”認定的偏頗。因為國家藥典委聲稱2005年《中國藥典》將其分開的“理由”是“1977年版增加的金銀花多基原缺乏依據”,此前1963年版《中國藥典》認定的忍冬藤與金銀花,就只有Lonicera japonica Thunb(忍冬)的藤及其花蕾這一種,沒有別的物種。
“中藥忍冬”非“植物忍冬(種)”
中國中藥名稱忍冬的起源與實物
最早記載“忍冬”為藥材的是東晉葛洪(東晉丹陽郡今江蘇句容人)的《肘后備急方》,但此書對“忍冬”原植物和藥材的形態(tài)未做任何描述,僅云:忍冬莖葉挫數壺煮。其后陶弘景(南北朝梁丹陽秣陵今江蘇南京人)所著《本草經集注》轉載《名醫(yī)別錄》描述:“忍冬味甘,溫,無毒。主治寒熱、身腫,久服輕身,長年,益壽。十二月采,陰干。今處處皆有,似藤生,凌冬不凋,故名忍冬?!?這是有關“中藥忍冬”的最早記載。
上述原始文獻明確記載了有關“中藥忍冬”的以下信息:1.中藥忍冬起源于我國東晉、南北朝時期;2.中藥忍冬產地“處處皆有”;3.中藥忍冬形態(tài)以“似藤生,凌冬不凋”為其特點,符合這個特點的就是中藥忍冬,它包括了“處處皆有”、生長形態(tài)近似的多種“藤葉凌冬不凋”的植物;4.記載中藥忍冬的醫(yī)家是南方醫(yī)家。古代醫(yī)家所用藥物均為自采自用,醫(yī)家即是藥物學家,并無藥物的市場流通,更別說南北遠距離異地流通,當時學術交流也不發(fā)達,所以中藥忍冬之名是起源于南方的。
西方植物學名稱忍冬的起源與實物
當1840年中國的國門被西方列強的炮火轟開,西方自然科學進入中國。采用拉丁文命名方式的西方植物分類學名稱開始在中國流傳,并與中國植物相對接,即將拉丁名稱對接本土實物再取中文譯名。原“忍冬”之名被借用成為科名、屬名、種名,就有了“忍冬科、忍冬屬、忍冬(種)”之分。忍冬科(拉丁學名:Caprifoliaceae)是雙子葉植物綱下的一科,為灌木、小喬木或木質藤本。忍冬屬(拉丁學名:Lonicera Linn.)是忍冬科下的一個屬,為常綠或者落葉直立灌木或矮灌木,極少物種是小喬木狀和纏繞藤本。忍冬(種)(拉丁學名:Lonicera japonica Thunb.)為多年生半常綠纏繞灌木。
此忍冬與彼忍冬的差異
從上面的歷史發(fā)展和有關記載不難看出:“忍冬”之名有起源的時代不同,有“先忍冬”和“后忍冬”的差別(時間不同)。因此其含義有自古指代與外來譯代之分(指代不同);有廣義與狹義之分(范圍不同);有中藥名稱與植物名稱之分(屬性不同)。毫無疑問,“中藥忍冬”是一個較寬的概念,而“植物忍冬(種)”是一個很狹窄的概念。據1988年出版《中國植物志》記載,作為金銀花中藥材商品使用的共有18種忍冬屬植物的花蕾。
中國中醫(yī)科學院中藥資源中心陳敏研究員面對采訪時說(CCTV-13臺7月21日17:30報道):“其實最早記載的金銀花并沒有圖文并茂的那種特別完整的東西,它講的實際上是一類,其實就是忍冬屬這一類的東西?!?br />
“中藥忍冬”是一個自古就有的概念,有其特定的內涵,而“植物忍冬(種)”是一個后來的外來的概念,也有它自身的內涵。這兩個名稱的內涵是不對等的,將此二者簡單轉換缺乏科學性,很不嚴謹。
學術名稱在時代的演進中發(fā)生了變化,而有了廣義與狹義的區(qū)別,這種現象并不罕見。例如,我國“廣義的藥學”包括中藥、化藥、生物藥(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狹義的藥學”并不包括中藥,只包括化藥、生物藥(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教育部學科門類分類目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學科分類》)。又比如“毒藥”在古代泛指所有能治病的藥物(如《周禮》),現代指能引起人體不良反應的藥物(如現代教科書)。這就需要后來者在使用這些名詞時認真考量,謹慎使用,嚴謹表述,尤其是使用在國家法規(guī)上。
第一版《中國藥典》忍冬認定的不妥
遺憾的是我國第一次將中藥“忍冬藤”、“金銀花”收載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的1963年版,直接將“中藥忍冬”對接為拉丁學名為Lonicera japonica Thunb.的“植物忍冬 (種)”,以一個后來的名稱取代了一個先前的名稱,以一個外來拉丁譯名取代了一個中國自古名稱,以一個植物名稱取代了一個中藥名稱,以一個小概念取代了一個大概念。這就將Lonicera macranthoides Hand.-Mazz.(灰氈毛忍冬)、Lonicera hypoglauca Miq.(紅腺忍冬)、Lonicera confusa DC.(華南忍冬)、Lonicera fulvotomentosa Hsu et S.C.Cheng(黃褐毛忍冬)等等自古以來均作為中藥金銀花使用的同屬植物均排除在外,直至造成今天的混亂。
類似的錯誤典型例子還有五臟的概念。如“心”的原意,《荀子·解蔽篇》: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禮·大學疏》:總包萬慮謂之心?!饵S帝內經》: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心主身之血脈。就是說:我國祖先創(chuàng)造的“中文心”字,主要是指思慮事物的精神意志及其所在的器官。后來有了中醫(yī)學,“中醫(yī)心”才提到了其主管血脈的功能,但中醫(yī)始祖《黃帝內經》中,論述心主管血脈的分量遠不如強調其主管精神意志多。其實,傳承幾千年至今,人人使用天天使用的“愛心、傷心、細心、苦心……”等詞語之中的“心”才是“中文心”、“中醫(yī)心”的原意。而1840年以后西醫(yī)傳入我國,以“heart”對接了“中醫(yī)心”中主管血脈的那小部分,譯為“循環(huán)系統(tǒng)的主要器官”,而丟掉了“中文心”、“中醫(yī)心”中的大部分的主管精神意志的內容。而此錯誤反過來又成為西醫(yī)嘲笑和攻擊中醫(yī)“不科學”的“把柄”。
確定中藥植物來源應依據臨床實際
什么是中藥?其確定的依據是這兩點:中醫(yī)藥理論指導下臨床使用的藥物;傳統(tǒng)中醫(yī)藥古籍中記載的藥物。其他的一切都不能成為確定中藥來源的依據。只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世界衛(wèi)生組織等國內外認可中國的傳統(tǒng)藥物是“中藥”,它的理論體系就以獨立的形式而存在,就不可能用其他理論和依據取而代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國國家標準》、《教育部學科分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學科分類》對中藥學均采用單列管理,區(qū)別于“狹義的藥學(只包括化學藥與生物藥)”,均顯示出其理論體系與應用實踐的獨特性。
雖然現代人去追蹤中藥的植物來源的確定問題似乎比較復雜,但是有一點并不復雜。那就是:中國祖先們記載中藥忍冬藤、金銀花,并不是依據1840年以后才從西方傳來的Lonicera japonica Thunb.
中藥大部分是植物,但“中藥”不等于“植物藥”,這是學術界、國家管理體系都涇渭分明的事實。植物藥只是一個可供中藥、化藥、生物藥共同利用的自然資源。植物分類學、植物化學等等其他一切自然科學都可以成為中藥發(fā)展的工具和借鑒,起到豐富、補充、微觀、量化等作用,但不可能取代,更不可能成為決定性依據。1963年版《中國藥典》第一次收載中藥“忍冬藤”、“金銀花”時,不應該用植物學分類作為遴選中藥物種的篩選入門條件。片面強調植物學分類,強調一物一名才能實現中藥質量控制,從根本忽略了中醫(yī)藥屬于復雜系統(tǒng)的屬性,實際上是將復雜問題簡單化,客觀上造成了不尊重中醫(yī)藥自身理論體系和規(guī)律的嚴重后果。
對“國家藥典委員會答復”的疑問
2014年6月10日國家藥典委員會“給湖南等地藥農代表有關‘山銀花’問題答復函”(國藥典中發(fā)[2014]212號)堅持稱“金銀花、山銀花必須作為兩種藥材來管理。”其理由原文是“記載中藥材藥用歷史的,應是傳統(tǒng)的本草書籍,而從本草考證來看,金銀花藥材的來源只能是忍冬;民間習稱、地方名稱以及地方志等,不能作為中藥材的藥用歷史依據?!标P于這個答復有4點疑問。
第一,答復函既然聲稱“記載中藥材藥用歷史的,應是傳統(tǒng)的本草書籍”。那么國家藥典委員會在確定金銀花基源就只能是Lonicera japonica Thunb.時,是以什么“本草書籍”的“藥用歷史”作為依據的呢?而認定葛洪、陶弘景所述的南方忍冬不屬于金銀花,又是以什么“本草書籍”作為依據的呢?還有,“山銀花”之名找不到任何文字記載,居然也被入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其依據又在哪里?
第二,答復函說“從本草考證來看,金銀花藥材的來源只能是忍冬”這不錯,但藥典委員會從本草考證出來的金銀花藥材來源就是Lonicera japonica Thunb.嗎?《本草綱目》記載金銀花“其花長瓣,垂須,黃白相半”。南方金銀花的“垂須”較“植物忍冬”更為突出,南方金銀花才是《本草綱目》所記載的正品金銀花?;仡櫛静菸墨I不難發(fā)現,是沈括、王介、李時珍、蘭茂、吳鞠通、葉天士、倪朱謨、王孟英、黃宮繡等南方的醫(yī)藥學家造就了“金銀花”這一中藥品牌。當時的這些南方醫(yī)家,他們就地取材,以南方常見的忍冬花蕾入藥可能大,而以主產于北方的“植物忍冬”用于臨床可能性小??梢哉f,歷史上實際是由被《中國藥典》所稱的“山銀花”們造就了“金銀花”這一中藥品牌。
第三,答復函說“民間習稱、地方名稱以及地方志等,不能作為中藥材的藥用歷史依據”。古典醫(yī)藉、本草著作中的中藥名稱難道不是來自于民間習稱、地方名稱?眾所周知,“中藥”是我國祖先在生活與生產實際中積累的寶貴經驗,是幾千年歷史長河積淀的結晶。通常某味中藥一開始時只是在一個小的區(qū)域內使用,被稱為“草藥”。隨著療效的被確定,慢慢流傳開來被更多人使用,然后被當地醫(yī)家收載進入本草學著作之中。隨著時代延續(xù),流傳更廣,從民間醫(yī)家的個人著作記載,逐步進入大型的醫(yī)書甚至官方的本草著作,即成為“官藥”??梢哉f每一個“官藥”其原本都是“草藥”,中藥名稱也是從民間口頭流傳,逐步走向醫(yī)家的著作、地方志記載、本草著作的收載,最后進入《中國藥典》的。
第四,中藥監(jiān)管是為臨床用藥服務的,對于性味歸經、功效主治、用法用量還沒有發(fā)現其區(qū)別的多基源中藥,急于實施“一物一名”,會使臨床醫(yī)生無法適從,顯然弊大于利。中藥材(飲片)進入人體后的綜合效應不是單一化學成分與藥物靶點對應關系,片面強調一物一名才能實現中藥質量控制,實際上是將復雜問題簡單化,根本忽略了中醫(yī)藥屬于復雜系統(tǒng)的屬性,是主觀或客觀上不尊重中醫(yī)藥傳統(tǒng)規(guī)律的表現。目前,黃芪、黃精、麻黃、大黃、山楂等常用中藥,多基源共享同一品牌傳統(tǒng)用名,不是臨床用藥與藥政監(jiān)管并無抵牾嗎?
(五位作者單位分別為西南大學、成都中醫(yī)藥大學、湖南中醫(yī)藥大學、廣西中醫(yī)藥大學、湖北中醫(yī)藥大學)
(責任編輯:秋彤)
2025-07-03
2025-07-03
2025-06-30
2025-06-28
2025-06-27
202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