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日報 時間:2012-07-31 22:57:56 熱度:1252
昨日,近年內(nèi)地破獲的最大一起燕窩走私案“莫氏集團”燕窩走私案的兩名團伙成員在深圳中級法院出庭受審,該團伙通過組織“水客”從香港以“螞蟻搬家”的方式將燕窩走私入境,隨后再分銷至各地。從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該團伙在不足1年的時間內(nèi)竟偷逃稅額達到2.2億多元,目前該團伙多名成員已被判決。
昨日,該案的兩名團伙成員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面對檢方關于其犯有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指控,兩被告人當庭認罪。
公開資料顯示,“莫氏集團”這一跨境走私團伙的頭目為莫某萃,其母綽號“莫太”,伯父叫莫某景,三人都是團伙核心成員。莫某萃在內(nèi)地組織了由被告人潘錦春、潘雄強、潘福森、潘土旋為首的境內(nèi)接、送貨團伙,負責接收走私入境的燕窩,并送給境內(nèi)貨主。
檢方指控,被告人潘土旋、鐘國鴻分別于2007年3月、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20日及2007年3月至11月期間,伙同潘雄強、潘錦春、陳家超、潘木東、柯康生(上述人員均已判刑)等人,在深圳羅湖口岸、羅湖商業(yè)城停車場、地鐵口等地從“水客”手中接收走私入境的燕窩,通過直接送貨、快遞郵寄等方式將走私燕窩送給內(nèi)地貨主。
經(jīng)深圳海關核定,潘土旋參與走私期間,偷逃應繳稅額1.3億多元;鐘國鴻參與走私期間,偷逃應繳稅額1.7億多元。
被告人潘土旋是已宣判的團伙成員潘雄強的大哥,對此,昨日庭上幾番訊問潘土旋在該團伙中扮演的是哪個角色。潘土旋稱,2007年到深圳后,由于人生地不熟,很多事都是聽弟弟潘雄強吩咐,自己在團伙中扮演打包郵寄的角色,偶爾給客戶送貨。
被告人鐘國鴻也稱自己是打包郵寄的,之前沒有工作,2007年才來到深圳入伙。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記者 王納)
(責任編輯: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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