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上海頻道 時間:2013-07-13 22:21:03 熱度:1071
人民網上海7月12日電 近日有網友反映,在閔行區(qū)七寶鎮(zhèn)一家叫“神雀堂”店,購買了幾盒“花青素破壁靈芝孢子粉”。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為2013年4月10日,但是在服用該產品后發(fā)生嘔吐、拉肚子并伴有低熱等不良反應,停止服用后就逐漸好轉。因此懷疑這款產品有問題,并向媒體和有關部門舉報該產品。
冒用學術機構名義
我們看到,消費者買到的這款產品包裝顯示商標為“神雀堂牌花青素靈芝破壁孢子粉”,上海國友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與上海交大農學院天然健康食品研究所出品,上海國友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七寶分公司總經銷;衛(wèi)生許可證號:滬閔食證字(2005)第020369號,生產單位:大別山基地。
該產品添加的“花青素”也不知是何物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條中提到: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對人體產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必須真實,應當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產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須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第五十四條 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竟然有兩個不同生產許可號碼
記者與食品行業(yè)人士通過實地調查發(fā)現:該店還出售“神雀堂牌靈芝破壁孢子粉”,食品衛(wèi)生文號蘇衛(wèi)食證字(2007)第320981-010158號,生產許可證(QS320914020033),由上海農業(yè)科學院與上海國友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出品,沒有生產單位。通過網上查證該生產許可證號是假冒的;進一步通過聯系相關單位證實,上海交通大學農學院天然健康食品研究所及上海農業(yè)科學院,和上海國友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沒有任何合作與關系。
食品安全關系到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社會安全問題,上述行為可以說是公然冒用學術研究機構名義制假售假?!妒称钒踩ā返诎耸臈l中提到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保健食品嚴打處罰詳細說明:生產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構成犯罪的,則要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四十四條關于生產、銷售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食品罪或者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并處以30萬元罰款。消費者表示,希望有關部門能查實相關情況之后,進行相應的處理。(李炯明)
(責任編輯: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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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不是忘了說點什么?